学院全体教职工、各基层单位部门:
按照学院《教职工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发放实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就2018年度学院教职工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进程安排
1.2018年11月28日,各基层单位部门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基层工作小组(3-5人),报学院党政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2.11月30日,全体教职工完成《个人赋分申请表》并提交各基层单位部门审核,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备查。
3.12月3日,各基层单位部门完成《基层单位部门赋分申请及分配表》和相关计划、总结等支撑材料准备,同时完成《个人赋分申请表》审核,上交学院党政管理办公室。
4.12月5日,学院考核奖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完成《个人赋分申请表》和《基层单位部门赋分申请及分配表》审核认定工作,向各基层单位部门反馈《基层单位部门赋分申请及分配表》中各指标认定的分值。同时对年度学校专项目标考核优秀相关的基层部门进行赋分认定。
5.12月6日,各基层单位部门对反馈的《基层单位部门赋分申请及分配表》中各指标分值进行分配,分配情况报学院党政管理办公室。
6.12月7日,汇总统计,赋分情况通过各基层单位部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反馈。
7.12月10日,形成《学院考核赋分汇总表》,报学院考核奖分配工作领导小组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。
8.12月14日完成公示,报学校人事处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基层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职工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按照学院《教职工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发放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本通知要求,按时完成任务。
2.各基层单位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,对《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条款有意见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,并记录在案,以待明年总结时进一步完善。
3.各位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的态度,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,加强与基层单位部门以及学院的联系沟通,正确理解考核指标的内涵,杜绝弄虚作假,以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。
医学技术学院
2018年11月26日